无穷理论(二)集合论第一讲

本篇文章将来讲解集合论,各位一定要看完无穷理论第一讲再来阅读本文,本文作为补充和为第二讲做铺垫.

引理

集合论,是数学的一个基本的分支学科,研究对象是一般集合。集合论在数学中占有一个独特的地位,它的基本概念已渗透到数学的所有领域。集合论或集论是研究集合(由一堆抽象物件构成的整体)的数学理论,包含了集合、元素和成员关系等最基本的数学概念。在大多数现代数学的公式化中,集合论提供了要如何描述数学物件的语言。集合论和逻辑与一阶逻辑共同构成了数学的公理化基础,以未定义的“集合”与“集合成员”等术语来形式化地建构数学物件.

集合论是研究集合的结构、运算及性质的一个数学分支。现代数学这一最重要的基础理论是康托在19世纪70、80年代创立的。由平面(或空间)上一些点组成的集,称为“点集”。一个点集可以是某些孤立的点,也可以是某曲线上或某区域内的所有点。可以把各种几何图形看成是一个点集,然后研究它所包含的点在位置及数量关系方面的共同特征,这样往往能够得到比直观更为深刻的结论。有关点集的基本理论,称为点集论,而集合论讨论比点集更广泛、更抽象的一般集合.

复习基础概念

集合论是从一个物件 \( o \) 和集合 \( A \) 之间的二元关系开始:若 \( o \) 是 \( A \) 的元素,可表示为 \( o \in A \)。由于集合也是一个物件,因此上述关系也可以用在集合和集合的关系。另外一种二个集合之间的关系,称为包含关系。若集合 \( A \) 中的所有元素都是集合 \( B \) 中的元素,则称集合 \( A \) 为 \( B \) 的子集,符号为 \( A \subseteq B \)。例如 \(\{1,2\}\) 是 \(\{1,2,3\}\) 的子集,但 \(\{1,4\}\) 就不是 \(\{1,2,3\}\) 的子集。依照定义,任一个集合也是本身的子集,不考虑本身的子集称为真子集。集合 \( A \) 为集合 \( B \) 的真子集当且仅当集合 \( A \) 为集合 \( B \) 的子集,且集合 \( B \) 不是集合 \( A \) 的子集。

数的算术中有许多一元及二元运算,集合论也有许多针对集合的一元及二元运算:

  • 集合 \( A \) 和 \( B \) 的并集,符号为 \( A \cup B \),是在至少在集合 \( A \) 或 \( B \) 中出现的元素,集合 \(\{1,2,3\}\) 和集合 \(\{2, 3, 4\}\) 的并集为集合 \(\{1, 2, 3, 4\}\)。
  • 集合 \( A \) 和 \( B \) 的交集,符号为 \( A \cap B \),是同时在集合 \( A \) 及 \( B \) 中出现的元素,集合 \(\{1,2,3\}\) 和集合 \(\{2, 3, 4\}\) 的交集为集合 \(\{2, 3\}\)。
  • 集合 \( U \) 和 \( A \) 的相对差集,符号为 \( U \setminus A \),是在集合 \( U \) 中但不在集合 \( A \) 中的所有元素。相对差集 \(\{1,2,3\}\) \ \(\{2,3,4\}\) 为 \(\{1\}\) ,而相对差集 \(\{2,3,4\}\) \ \(\{1,2,3\}\) 为 \(\{4\}\)。当集合 \( A \) 是集合 \( U \) 的子集时,相对差集 \( U \setminus A \) 也称为集合 \( A \) 在集合 \( U \) 中的补集。若是研究文氏图,集合 \( U \) 为全集时,且可以借由上下文找到全集定义时,会使用 \( A \) 来代替 \( U \setminus A \)。
  • 集合 \( A \) 和 \( B \) 的对称差,符号为 \( A \Delta B \) 或 \( A \oplus B \),是指只在集合 \( A \) 或 \( B \) 中的其中一个出现,没有在它们的交集中出现的元素。例如集合 \(\{1,2,3\}\) 和 \(\{2,3,4\}\) 的对称差为 \(\{1,4\}\),也是它们并集和交集的相对差集 \( (A \cup B) \setminus (A \cap B) \),或是两个相对差集的并集 \( (A \setminus B) \cup (B \setminus A) \)。
  • 集合 \( A \) 和 \( B \) 的笛卡儿积,符号为 \( A \times B \),是一个由所有可能的有序对 \( (a,b) \) 形成的集合,其中第一个物件是 \( A \) 的成员,第二个物件是 \( B \) 的成员。\(\{1, 2\}\) 和 \(\{red, white\}\) 的笛卡儿积为 \(\{(1, red), (1, white), (2, red), (2, white)\}\)。
  • 集合 \( A \) 的幂集是指以 \( A \) 的全部子集为元素的集合,例如集合 \(\{1, 2\}\) 的幂集为 \(\{ \{\}, \{1\}, \{2\}, \{1,2\} \}\)。

一些重要的基本集合包括空集(唯一没有元素的集合)、整数集合及实数集合。

无限集合

无限集合(infinite set)亦称无穷集合,是一类特殊的集合,它有下面几种定义:

  1. 不是有限集的集合;
  2. 可与其真子集对等的非空集合;
  3. 既不是空集,又不与 \( M_n = {1, 2, \ldots, n}, n \in \mathbb{N} \) 对等的集合。

势最小的无限集为可数集,即与自然数集 \( \mathbb{N} \) 对等的无限集。可以证明:

  1. 无限集必含有可数子集;
  2. 无限集减去一个有限子集仍为无限集;
  3. 任一无限集与一个可数集的并集与该无限集间存在双射。

可数集合

可数集合(Countable set),是指每个元素都能与自然数集 \( \mathbb{N} \) 的每个元素之间能建立一一对应的集合。如果将可数集的每个元素标上与它对应的那个自然数编号,那么可数集的元素就可以按自然数的顺序排成一个无穷序列 \( a_1, a_2, a_3, \ldots, a_n, \ldots \)。比如全体正偶数的集合是一个可数集,全体正奇数的集合也是可数集,它们与自然数集可以建立如下的一一对应。

以下是判断一个集合是可数集合的一些结论:

  • 按照可数集合的定义,若 \( A \) 为有限集,则 \( A \) 一定是可数集合;否则若 \( A \) 与自然数集 \( \mathbb{N} \) 之间存在一个一一对应的映射,则 \( A \) 为可数集合。
  • 若 \( A \) 与某可数集合之间存在一一对应的映射,则 \( A \) 为可数集合。
  • 若 \( A \) 中所有元素可按某种规律进行排序,则 \( A \) 是可数集合。
  • 若 \( A \) 是 \( n (>1) \) 个可数集合的并集,则 \( A \) 是可数集合。
  • 若 \( A \) 是某个已知是可数集合的子集,则 \( A \) 是可数集合。
  • 若 \( A \) 是可数无穷多个可数集合的并集,则 \( A \) 是可数集合。
  • 若 \( A \) 是 \( n (>1) \) 个可数集合的笛卡儿积,则 \( A \) 是可数集合。

不可数集合

设 \( A \) 和 \( B \) 是两个集合,讨论集合中元素的多少问题,如果 \( A \) 和 \( B \) 都是有限集,则只需分别数出它们的元素个数,再加以比较即可;但是当 \( A \) 和 \( B \) 都是无限集时,无法数出它们的元素个数。此时可通过“映射”的概念建立集合间的等势关系,并拓广集合中元素个数的概念,引进集合基数的概念,最后将集合分为可数集和不可数集。不可数集是既不是有限集合,也不是(无限)可数集的集合。我们称不是可数集的集合为不可数集合。

有限集合

有限集合是由有限个元素组成的集合,也称有穷集合。例如,由北京、天津、上海三个直辖市组成的集合,由所有小于10000的质数所组成的集合都是有限集合。只含一个元素的集合是一种特殊的有限集合,叫做单元素集合;至少含有一个元素的集合叫做非空集合;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,空集只有一个,一般用希腊字母 \( \varnothing \)(或 \(\{\}\))来表示。例如,如果一个集合是某班的某次数学测验不及格的学生为元素,而事实上全班学生在该次数学测验中成绩都及格,那么这个集合就是一个空集 \( \varnothing \)。在集合论中,约定空集 \( \varnothing \) 为有限集合,空集是一切集合的子集。

有限集合还有两种定义方式:

  • 一个是与自然数串的一个线段对等的集合,以及空集合,都叫做有限集合;不是有限集合的集合叫做无限集合。
  • 另一个定义是:不可与其自身的真子集对等的非空集合,以及空集,都叫做有限集合;不是有限集合的集合叫做无限集合。

归纳集

归纳集是一个集合称为归纳集,如果它有下述两个性质:

  1. 空集 \( \varnothing \) 在此集内;
  2. 对于此集内的每一个 \( x \),\( x \cup {x} \) 也在此集内。集合论的无穷公理保证了存在至少一个归纳集。

映射

两个非空集合 \( A \) 与 \( B \) 间存在着对应关系 \( f \),而且对于 \( A \) 中的每一个元素 \( a \),\( B \) 中总有唯一的一个元素 \( b \) 与之对应,就这种对应为从 \( A \) 到 \( B \) 的映射,记作 \( f: A \to B \)。其中,\( b \) 称为元素 \( a \) 在映射 \( f \) 下的像,记作:\( b = f(a) \)。\( a \) 称为 \( b \) 关于映射 \( f \) 的原像。集合 \( A \) 中所有元素的像的集合称为映射 \( f \) 的值域,记作 \( f(A) \)。

或者说,设 \( A, B \) 是两个非空的集合,如果按某一个确定的对应关系 \( f \),使对于集合 \( A \) 中的任意一个元素 \( a \),在集合 \( B \) 中都有唯一的元素 \( b \) 与之对应,那么就称对应 \( f: A \to B \) 为从集合 \( A \) 到集合 \( B \) 的一个映射。

映射,或者射影,在数学及相关的领域还用于定义函数。函数是从非空数集到非空数集的映射,而且只能是一对一映射或多对一映射。

映射在不同的领域有很多的名称,它们的本质是相同的。如函数,算子等等。这里要说明,函数是两个数集之间的映射,其他的映射并非函数。一一映射(双射)是映射中特殊的一种,即两集合元素间的唯一对应,通俗来讲就是一个对一个(一对一)。

注意:

  1. 对于 \( A \) 中不同的元素,在 \( B \) 中不一定有不同的像;
  2. \( B \) 中每个元素都有原像(即满射),且集合 \( A \) 中不同的元素在集合 \( B \) 中都有不同的像(即单射),则称映射 \( f \) 建立了集合 \( A \) 和集合 \( B \) 之间的一个一一对应关系,也称 \( f \) 是 \( A \) 到 \( B \) 上的一一映射。

满射,单射

设 \( A \) 和 \( B \) 是两个集合,如果从 \( A \) 到 \( B \) 的对应 \( f: A \to B \) 是映射,并且集合 \( B \) 中的每一个元素在集合 \( A \) 中都有原象,则称映射 \( f \) 为从 \( A \) 到 \( B \) 的满射。满射也称为到上映射。

设 \( f \) 是由集合 \( A \) 到集合 \( B \) 的映射,如果所有 \( x, y \in A \),且 \( x \neq y \),都有 \( f(x) \neq f(y) \),则称 \( f \) 为由 \( A \) 到 \( B \) 的单射。

在数学里,单射函数为一函数,其将不同的参数连接至不同的值上。更精确地说,函数 \( f \) 被称为是单射时,对每一值域内的 \( y \),存在至多一个定义域内的 \( x \) 使得 \( f(x) = y \)。

另一种说法为,\( f \) 为单射,当 \( f(a) = f(b) \),则 \( a = b \)(若 \( a \neq b \),则 \( f(a) \neq f(b) \),其中 \( a, b \) 属于定义域。

单射在某些书中也叫入射,可理解成“原不同则像不同”。

示意图

双射在第一讲已经讲过,这里不再叙述。

真类

类是不是集合的类。在公理集合论 NGB 系统中,“类”被区分为“真类”和“集合”,真类与集合都是类,但两者不同,集合是某个类的元素,而真类不能作为类的元素。如所有的集合组成的类就是真类。

自然数

对任意集合 \( a \),称 \( a \cup {a} \) 为 \( a \) 的后继(successor),记作 \( S(a) \) 或 \( a^+ \)。

称一个集合 \( X \) 为归纳集(inductive set),如果

$$ \varnothing \in X \land \forall x (x \in X \to x^+ \in X) $$

全体自然数的集合定义为

$$ \mathbb{N} = \left\{ n \, \vert \, \forall X [X \ \mathrm{is\ inductive} \to n \in X] \right\} $$

\( \mathbb{N} \) 中的元素称为自然数。

通过分离公理和无穷公理,可知 \( \mathbb{N} \) 是一个集合,且唯一(就是最小的归纳集)。

$$ \varnothing \in M \land \forall x (x \in M \to x^+ \in M) \to \mathbb{N} \subseteq M $$

即为归纳原理。

序数的数学语言

称集合 \( T \) 为传递的(transitive),如果它的元素都是它的子集。

称集合 \( \alpha \) 为序数,如果 \( \alpha \) 是传递的,并且 \( \in \) 是 \( \alpha \) 的良序。

全体序数构成一个真类,记作 \( \mathrm{On} \)。

记 \( S(\alpha) = \alpha^+ = \alpha + 1 \),如果 \( \alpha = \beta + 1 \) 则称 \( \alpha \) 为后继序数。非零且不是后继序数的序数称为极限序数。每一个良序集同构于唯一的一个序数。进一步,我们称与良序集 \( (X,R) \) 同构的唯一序数为其序型,记作 \( \mathrm{type}(X,R) \) 或 \( \mathrm{type}(X) \)。

序数作为自然数的扩展,有自然数上的归纳和递归的推广。

序数算术

加法

  1. \( \alpha + 0 = \alpha \)
  2. \( \alpha + S(\beta) = S(\alpha + \beta) \)
  3. 若 \( \gamma \) 是极限序数,则 \( \alpha + \gamma = \sup_{\beta < \gamma} (\alpha + \beta) \)

乘法

  1. \( \alpha \cdot 0 = 0 \)
  2. \( \alpha \cdot S(\beta) = \alpha \cdot \beta + \alpha \)
  3. 若 \( \gamma \) 是极限序数,则 \( \alpha \cdot \gamma = \sup_{\beta < \gamma} (\alpha \cdot \beta) \)

  1. \( \alpha^0 = 1 \)
  2. \( \alpha^1 = \alpha \)
  3. 若 \( \gamma \) 是极限序数,则 \( \alpha^\gamma = \sup_{\beta < \gamma} (\alpha^\beta) \)

注意

加法不满足交换律,例如 \( 1 + \omega = \sup{1 + n \,|\, n < \omega} = \omega \neq \omega + 1 \),但满足结合律和消去律。

加法和乘法也可以定义为:

$$ \alpha + \beta = \mathrm{type}(\{0\} \times \alpha \cup \{1\} \times \beta), \quad \alpha \cdot \beta = \mathrm{type}(\alpha \times \beta) $$

基数的数学语言

集合 \( A \) 的基数 \( |A| \) 定义为与其等势的最小序数,即 \( |A| = \min { \alpha \,|\, \alpha \text{与} A \text{等势} } \)。

对任意集合 \( A \) 存在基数不小于 \( A \)。

\( \omega \) 是基数,对任意 \( n \in \omega \),\( n \) 是基数。无穷基数 \( \kappa \geq \omega \) 是极限序数。

对于任意一个基数 \( \kappa \),存在一个大于它的最小基数,记作 \( \kappa^+ \)。若 \( \lambda = \kappa^+ \),则称 \( \lambda \) 为后继基数,不是后继基数的无穷基数称为极限基数。常用 \( \aleph \) 表示基数。

表示基数 \( \alpha \),我们递归地定义 \( \omega_\alpha \) 和 \( \aleph_\alpha \) 如下:

  1. \( \omega_0 = \aleph_0 = \omega \)
  2. \( \omega_{\alpha+1} = \aleph_{\alpha+1} = \aleph_\alpha^+ \)
  3. 对极限基数 \( \gamma \),\( \omega_\gamma = \aleph_\gamma = \sup { \aleph_\alpha \,|\, \alpha < \gamma } \)

\( \aleph_\alpha \) 恰好是“第 \( \alpha \) 个无穷基数”。

基数算术

$$ \kappa + \lambda = |\{0\} \times \kappa \cup \{1\} \times \lambda| $$

$$ \kappa \cdot \lambda = |\kappa \times \lambda| $$

$$ \kappa^\lambda = |\kappa^\lambda| $$

\( A^B \) 表示集合 \( B \) 到集合 \( A \) 的全体映射构成的集合。

加法与乘法运算满足交换律、结合律、分配律。

幂运算满足 \( \kappa^{(\lambda \cdot \theta)} = (\kappa^\lambda)^\theta, \ \kappa^{(\lambda + \theta)} = \kappa^\lambda \cdot \kappa^\theta \)。

若基数 \( \kappa, \lambda \) 至少有一个无穷,则 \( \kappa + \lambda = \max(\kappa, \lambda) \)。

若基数 \( \kappa, \lambda \) 满足 \( \lambda \) 无穷,则 \( \kappa \cdot \lambda = \max(\kappa, \lambda) \)。

若基数 \( \kappa, \lambda \) 满足 \( 2 \leq \kappa \leq 2^\lambda \),则 \( \kappa^\lambda = 2^\lambda = |\mathcal{P}(\lambda)| \)。

对任意 \( \aleph_\alpha \),有 \( 2^{\aleph_\alpha} \geq \aleph_{\alpha+1} \)。

连续统假设 CH 指的是 \( 2^{\aleph_0} = \aleph_{1} \)。

广义连续统假设 GCH 指的是 \( 2^{\aleph_\alpha} = \aleph_{\alpha+1} \)。

定义 \( X^{<\alpha} = \bigcup {\left. X^\beta \,\right|\, \beta < \alpha } \),若 \( \kappa, \lambda \) 是基数,则定义 \( \kappa^{<\lambda} = \left| \kappa^{<\lambda} \right| \)。

\( \kappa^{<\lambda} = \sup { \kappa^\theta \,|\, \theta < \lambda \land \theta = |\theta| } \),其中 \( \lambda \) 无穷,\( \kappa \geq 2 \)。

定义 \( |[\mathcal{B}]^\theta| = {x \subseteq \mathcal{B} \,|\, |x| = \theta } \),\( |[\mathcal{B}]^{<\theta}| = {x \subseteq \mathcal{B} \,|\, |x| < \theta } \)。

若 \( \mathcal{B} \) 是无穷集,对任意自然数 \( n \),有 \( |[\mathcal{B}]^n| = |[\mathcal{B}]^{<\omega}| = |\mathcal{B}| \)。

若 \( \aleph_0 \leq \theta \leq |\mathcal{B}| \),则 \( |[\mathcal{B}]^\theta| = |\mathcal{B}|^\theta \),\( |[\mathcal{B}]^{<\theta}| = |\mathcal{B}|^{<\theta} \)。

共尾与不可达基数,奇异基数,极限基数等的数学表达

如果承认 \( \mathrm{GCH} \),则有

$$ (\aleph_n)^{\aleph_0} = \aleph_n \quad (2 \leq n < \omega) $$

$$ (\aleph_{\omega_1})^{\aleph_0} = \aleph_{\omega_1} $$

但是
$$ (\aleph_\omega)^{\aleph_0} = \aleph_{\omega+1} $$
关键在于 \( \aleph_\omega \) 拥有可数共尾。

对于极限序数 \( \gamma \),定义其共尾(cofinality)为
$$ \mathrm{cf}(\gamma) = \min \{ \mathrm{type}(X) \,|\, X \subseteq \gamma \land \sup(X) = \gamma \} $$

称 \( \gamma \) 是正则的(regular),如果 \( \mathrm{cf}(\gamma) = \gamma \)。

称 \( \gamma \) 是奇异的(singular),如果 \( \mathrm{cf}(\gamma) < \gamma \)。

后继序数的共尾都是 1 ,只有极限序数的共尾是有趣的。

对于共尾有如下结论,其中 \( \gamma \) 为极限序数:

  1. 若 \( A \subseteq \gamma \) 且 \( \sup(A) = \gamma \),则 \( \mathrm{cf}(\gamma) = \mathrm{cf}(\mathrm{type}(A)) \)。
  2. \( \mathrm{cf}(\mathrm{cf}(\gamma)) = \mathrm{cf}(\gamma) \),因此 \( \mathrm{cf}(\gamma) \) 是正则的。
  3. \( \omega \leq \mathrm{cf}(\gamma) \leq |\gamma| \leq \gamma \)。
  4. 若 \( \gamma \) 是正则的,则 \( \gamma \) 是一个基数。
  5. 若 \( \gamma = \aleph_\alpha \),其中 \( \alpha \) 是极限序数,则 \( \mathrm{cf}(\gamma) = \mathrm{cf}(\alpha) \)。
  6. 若 \( \gamma = \aleph_\alpha \),其中 \( \alpha \) 是 0 或后继序数,则 \( \gamma \) 是正则的(依赖选择公理)。

用对角线法可以证明,若 \( \kappa \geq 2 \),\( \lambda \) 是无穷序数,则 \( \mathrm{cf}(\kappa^\lambda) > \lambda \)。

由于 \( \mathrm{cf}(2^{\aleph_0}) > \omega \),所以 \( 2^{\aleph_0} \) 不能是 \( \aleph_\omega \)。

Cohen 证明了 \( 2^{\aleph_0} \) 可以是任何有无穷共尾的基数。

如果承认 \( \mathrm{GCH} \),且 \( \max(\kappa, \lambda) \) 无穷,则
$$ \kappa^\lambda = \begin{cases}\lambda^+, & \kappa \leq \lambda \\\kappa^+, & \mathrm{cf}(\kappa) \leq \lambda < \kappa \\\kappa, & 1 \leq \lambda < \mathrm{cf}(\kappa)\end{cases} $$

\( \omega \) 是一个正则的极限基数。而比 \( \omega \) 大的正则的极限基数被称为弱不可达基数。如果它还是强极限的,即对任意 \( \lambda < \kappa \),有 \( 2^\lambda < \kappa \),则称它为强不可达基数,或不可达基数。这两种基数的存在性在 \( \mathrm{ZFC} \) 内不可证。

若 \( \aleph_\kappa \) 是弱不可达基数,则 \( \aleph_\kappa = \kappa \)。

任取 \( \aleph_\gamma \),构造 \( \alpha_0 = \aleph_\gamma \),\( \alpha_{n+1} = \aleph_{\alpha_n} \),令 \( \alpha = \bigcup {\alpha_n \,|\, n < \omega} \),则 \( \aleph_\alpha = \alpha \),而 \( \mathrm{cf}(\alpha) = \omega \),这是个奇异基数。

贝斯函数

定义贝斯函数(beth function) \( \beth_\xi \) 如下:

  1. \( \beth_0 = \aleph_0 = \omega \)
  2. \( \beth_{\xi+1} = 2^{\beth_\xi} \)
  3. 对极限序数 \( \eta \),\( \beth_\eta = \sup { \beth_\xi \,|\, \xi < \eta } \)

那么 \( \mathrm{CH} \) 可叙述为 \( \beth_1 = \aleph_1 \), \( \mathrm{GCH} \) 可叙述为 \( \forall \xi \ \beth_\xi = \aleph_\xi \)。

对任意序数 \( \xi \),\( \xi \leq \aleph_\xi \leq \beth_\xi \),于是 \( \beth_\xi = \xi \to \aleph_\xi = \xi \)。

(更多和贝斯函数有关的内容在无穷理论第二讲中讲解)

层垒谱系

定义集合宇宙 \(\mathrm{V} = { x \,|\, x = x }\)。

对序数 \(\alpha\),递归定义 \(V_\alpha\) 如下:

  1. \(V_0 = \varnothing\)
  2. \(V_{\alpha+1} = \mathcal{P}(V_\alpha)\)
  3. 对极限序数 \(\lambda\),\(V_\lambda = \bigcup_{\beta<\lambda} V_\beta\)

定义 \(\mathrm{WF} = \bigcup_{\alpha \in \mathbf{On}} V_\alpha\)。

对任意序数 \(\alpha\),\(V_\alpha\) 是传递的:

  • 若 \(\xi \leq \alpha\),则 \(V_\xi \subseteq V_\alpha\)。

若 \(\kappa\) 是不可达基数,则 \(|V_\kappa| = \kappa\)。

称 \(R\) 在 \(A\) 上是良基(well-founded)的,如果 \(A\) 的非空子集均有极小元。

  • \(\rm V\) 和 \(\rm WF\) 都是真类,\(\rm V\) 是所有集合构成的类。
  • 实际上 \(\rm WF\) 就是所有良基的集合构成的类。

若 \(x \in \rm WF\),那么最小的满足 \(x \in V_\alpha\) 的 \(\alpha\) 一定是后继序数。

因此定义 \(\mathrm{rank}(x) = \min{\alpha \,|\, x \in V_{\alpha+1}}\)。

  1. $$V_\alpha = \{ x \in \mathrm{WF} \,|\, \mathrm{rank}(x) < \alpha \}$$
  2. 对 \(y \in \rm WF\),若 \(x \in y\),则 \(x \in \rm WF\)。
  3. 对 \(x, y \in \rm WF\),若 \(x \in y\),则 \(\mathrm{rank}(x) < \mathrm{rank}(y)\)。
  4. 对 \(y \in \rm WF\),\(\mathrm{rank}(y) = \sup{\mathrm{rank}(x) + 1 \,|\, x \in y}\)。

这说明 \(\rm WF\) 的集合按照秩分层,每一集合的元素出现在下面的层次中,下层的集合都包含于上层的层次中,称这样的结构为层垒谱系(Cumulative hierarchy),是集合论语言的一个模型,且 \(\rm WF\) 蕴涵正则公理。

示意图

\(\rm WF\) 包含所有序数,且它们的秩就是自己。

  • 若 \(\alpha \in \rm On\),则 \(\alpha \in \rm WF\) 且 \(\mathrm{rank}(\alpha) = \alpha\),\(V_\alpha \cap \rm On = \alpha\)。

\(\rm WF\) 对集合论运算封闭:

  1. 若\(x \in \rm WF\),则\(\bigcup x\),\(\mathcal{P}(x)\) 以及\({x}\) 都属于\(\rm WF\),且它们的秩都小于\(\mathrm{rank}(x) + \omega\)。
  2. 若\(x, y \in \rm WF\),则\(x \times y\),\(x \cup y\),\(x \cap y\),\({x, y}\),\((x, y)\),\(x^y\) 都属于\(\rm WF\),且它们的秩都小于\(\mathrm{rank}(x) + \mathrm{rank}(y) + \omega\)。
  3. \(\mathbb{Z, Q, R} \in V_{\omega+\omega}\)。
  4. 对集合\(x\),\(x \in \rm WF\) 当且仅当\(x \subset \rm WF\)。

对任意集合\(x\),存在一个最小的传递集包含\(x\),称为\(x\) 的传递闭包,记作\(\mathrm{trcl}(x)\):

$$\mathrm{trcl}(x) = x \cup \bigcup \{\mathrm{trcl}(y) \,|\, y \in x\}$$

下列命题等价:

  1. \(X \in \rm WF\)。
  2. \(\mathrm{trcl}(X) \in \rm WF\)。
  3. \(\in\) 是\(\mathrm{trcl}(X)\) 上的良基关系。

在\(\mathrm{ZF}^-\)(即\(\rm ZFC\) 减去正则公理)中,下列命题等价:

  1. 正则公理。
  2. 对任意集合\(X\),\(\in\) 是\(X\) 上的良基关系。
  3. \(\mathrm{V} = \mathrm{WF}\)。

模型论(Model theory)

对于集合论语言\(\mathcal{L} = {\in}\),\(\mathfrak{A} = (A, E)\) 是\(\mathcal{L}\) 的一个结构(structure),如果\(E = {(a, b) \in A \times A \,|\, a \in b}\)。

称\(\mathfrak{A}\) 是传递的如果\(A\) 是传递的。

  • 实际上就是给\(\mathcal{L}\) 中的每个符号指派一个\(A\) 中合适语义实体,而\(E\) 就代表了\(\in\) 关系。
  • 在一阶逻辑中,合适指的是给\(n\)-元函数符号指派\(n\)-元函数,给\(n\)-元谓词符号指派\(n\)-元关系,给\(0\)-元函数符号指派常数,(给\(0\)-元谓词符号指派真值\({0,1} = {F,T}\))。

对公式\(\varphi(x_1, \cdots, x_n)\),\(\mathfrak{A}\) 满足\(\varphi\) 指的是,存在\(\mathfrak{A}\) 中元素\(a_1, \cdots, a_n\),如果把自由变元\(x_1, \cdots, x_n\) 指派为\(a_1, \cdots, a_n\),则\(\varphi\) 成立。

记住\(\mathfrak{A} \models \varphi[a_1, \cdots, a_n]\),也记作\(\mathfrak{A} \models \varphi[\sigma]\),其中\(\sigma = {(x_1, a_1), \cdots, (x_n, a_n)}\)。

  • 若\(\varphi\) 是语句,则\(\mathfrak{A} \models \varphi\) 表示\(\mathfrak{A}\) 是\(\varphi\) 的模型,或\(\varphi\) 在\(\mathfrak{A}\) 中为真。
  • 如果语句集\(\Gamma\) 的所有语句都在\(\mathfrak{A}\) 中为真,则称\(\mathfrak{A}\) 是\(\Gamma\) 的模型,记作\(\mathfrak{A} \models \Gamma\)。

无穷理论(二)集合论第一讲

https://blog.tsinbei.com/archives/1155/

文章作者
math.sx
发布于

2023-02-13

修改于

2024-07-01

许可协议

CC BY-NC-ND 4.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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